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站13日公佈《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辦法》要求,網化療副作用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鮮活易腐、定作等四類商品除外。
  《辦法》特別規定,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交褐藻醣膠哪裡買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辦法》規定,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信用貸款完好。網絡商品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網絡商品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針對目前網購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典型侵權行為,關鍵字行銷辦法也相應規定,經營者不得確定最低消費標準或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費用,不得作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不得使用“霸王條款”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不得未經消費者同意向其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等。
  (綜合新華社婚禮主持推薦、人民網)
  (原標題:消費者網購商品7日內可無理由退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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